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关于对北京市2002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批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4 22:41:30  浏览:9079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对北京市2002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批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对北京市2002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批复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报送\8北京市200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9方案的请示》(京劳社
资文〔2002〕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及工资分配宏观调控
的总体要求,并结合2002年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和你市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经
综合平衡,对你市2002年工资指导线审核意见为:

1、2002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

2、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5%;

3、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
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二、在工资指导线正式发布之后,根据你市今年工资调控目标,按照分类
调控的原则,引导各类企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合理安排职
工工资增长。

三、要将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完善劳动力市
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体系,引导企业加强人工成本管理,
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水平及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切实发挥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工
资分配的指导作用。

四、请你们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完善办法,并将有关情况和问题
及时报告我部。工资指导线颁布后一个月内报我部劳动工资司备案。


二○○二年五月九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国家商检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执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28套修正案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商检局办公室


国家商检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执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28套修正案的通知》的通知

    (检务包〔1997〕65号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各直属商检局:

  现将交通部《关于执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28套修正案的通知》(交安监发[1997]5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从1997年11月1日起在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中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28套修正案执行。需订购《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28套修正案(中文版)的单位,请按通知要求直接向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订购。

 

交通部关于执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28套修正案的通知

    (交安监发〔1997〕527号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各海(水)监局,港务(航)监督,中远集团及各远洋公司,中海(集团)公司,各港务局,各外轮代理公司:

  国际海事组织制订的英文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28套修正案已于1997年1月1日起生效,我部已完成了该规则的翻译和出版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28套修正案(中文版)定于1997年11月1日起

在国际航线船舶运输危险货物中执行。

  二、由于该套修正案修改的内容较多,因此要求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实施。

  三、如需购买《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及其补充本和第28套修正案(中文版)的单位,请与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联系。电话:(0411)4684394,传真:(0411)4684396。

国务院关于修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批复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修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批复



1999-6-12

国务院关于修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登记管理规定》的批复##**(1999年6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务院批准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七条第一款作为第六条,修改为:“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 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 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删去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此外,还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作了个别文字修改和条文顺序调整。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根据本批复作相应的修正,由你局发布。